一、学科简介 风景园林学是规划、设计、保护、建设和管理户外自然和人工境域的学科。其核心内容是户外空间营造,根本使命是协调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。 我校风景园林学科始于1993年创建的园林专业专科,该专业1995年开始招收本科,2001年获得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硕士学位授权点,2005年获得风景园林专业学位授权点, 2010年依托林学一级学科获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专业博士授权点。2010年学校整合原雅安校区园林系、原成都科学院园林研究所和原都江堰校区城乡建设学院园林专业,联合成立风景园林学院。学院现已形成一支职称、年龄、和学缘结构较为合理的师资队伍,有专任教师69人,其中35岁以下29人,35~50岁34人,51~60岁6人;具有博士学位27人,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的11人;博士生导师9人,硕士生导师42人。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1人,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人,省突出贡献专家1人,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6人。 学科现有风景园林一级学科博士、硕士点以及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硕士点,自设城乡环境与视觉设计、城乡景观规划与设计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;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,四川省重点学科1个,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,四川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,四川省发改委重点工程实验室1个,四川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;风景园林学科同时是四川省风景园林卓越人才教育培养基地。在今后的发展建设中,学科将立足西南,依托该区域丰富的人文、景观和植物种质资源,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,强调鲜明的地域特色和农林高校优势,以建设高水平、特色凸显的综合型、应用型、开放型学科为总体发展目标,以培养高质量的复合型高级人才为根本目的。 二、培养目标 1.培养适应新时代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所需要的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风景园林学专门人才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、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,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兴趣和科研思维能力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吃苦耐劳,能在风景园林学领域开展理论及应用方面的研究工作。 2.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,熟悉自己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国内外最新进展,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,严谨的治学态度,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,具有独立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,并做出一定创造性的成果。 3. 熟悉我国园林绿化、风景名胜区、森林公园、自然保护区、环境保护、森林与国土资源管理等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; 4.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,能阅读和理解风景园林学科研究领域内的外文资料,具备一定的外文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表达的能力。 三、学科方向或研究领域
四、课程设置
五、重要环节 (一)科研诚信与道德 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开展科研诚信与道德专题教育,由学院邀请校内外知名专家做专题讲座,并把科研诚信教育贯穿到硕士生学习的每个阶段,即使在毕业后,如有违背学术道德的行为,一经查实,将追究导师和学生责任。 (二)研究生班讨论(2学分) 在1-3学期内完成两次以上读书报告并参与讨论学时硕士生不少于20学时才能取得学分。研究生班讨论课每次时间一般为2小时,每生专题报告时间不少于25分钟,学位点领衔人负责课程的组织实施以及考核评分工作。评分按100分制,研究报告占50%,多媒体汇报和讨论占30%,出勤占20%,按100分制计分,由导师和学位点其他导师共同商量评定,成绩分为优秀(90-100分及以上)、良好(80-89分)、中等(70-79分)、合格(60-69分)、不合格(59分及以下)五个等级。合格及以上等级的记2学分。 (三)中期考核 1. 考核时间:在第三学期上半期完成中期考核。 2. 考核方式:学生自主申请,专人负责完成考核工作; 3. 考核内容: (1)培养计划制定:培养计划制定包括个人目标、课程学习计划、导师组组成、研究规划、三助活动(助教、助研、助管); (2)学术活动:参加学术会议; (3)科研素质考核:包括科研诚信与道德、学科发展历史、实验技能培训(实验仪器设备和实验操作规范); (4)学分及成绩考核:必须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,但不计入中期考核成绩。 4. 考核评估计分办法: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细则:采用百分制,成绩85分及以上者为优秀,75-85分为通过,60-75分为延期,低于60分为不适合继续培养;硕士生中期考核成绩由培养计划执行情况、学术活动和科研素质考核三部分加权组成,即中期考核成绩=培养计划制定情况(20%)+学术活动(60%)和科研素质考核(20%),其中: (1)培养计划制定情况的评分:采用百分制,评分标准按课程学习计划占20%,研究规划占40%,三助活动占40%。硕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,根据个人目标,制定课程学习计划;研究规划包括拟开展研究的课题名称,拟开展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及选题意义,拟开展课题研究的思路、基本内容、重要观点及可行性分析;三助活动要求硕士生给本科生授课或参与高年级硕士生科研见习,或协助指导本科生教学实习工作,所有的工作量提交必须有导师的签字证明。 (2)学术活动的评分:采用百分制,由读书报告成绩(80%)和参加学术会议(20%)组成。 (3)科研素质考核评分:采用百分制,包括科学与道德(占20%)、学科发展历史(20%)、实验技能培训(占60%)。 (四)开题报告 1. 开题时间:在第三学期内完成。 2. 论文选题:研究生必须在查阅大量文献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,于第一学年提出学位论文题目和相应工作计划。硕士研究生入学后,在导师和指导小组指导下,明确研究方向,收集资料、调查研究,确定研究课题。 3. 开题报告: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为:课题来源及研究目的和意义;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和发展情况及分析;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;研究方案及进度安排,预期达到的目标及创新性;为完成课题已具备和所需的条件和经费;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;主要参考文献。开题报告评审小组由本学科5人以上专家(一般要求副教授以上)组成,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,负责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提出具体的评价和修改意见。由指导教师填写《yh86银河国际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》,由各院(所)教务秘书报研究生院备案存档。 开题报告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,重做仍不通过者终止培养。对于进行开题报告后更换题目者,须按照上述程序重新进行开题。 (五)学术活动(2学分) 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报告活动。在读期间在导师指导下出席各类学术报告会6次以上,并作学术交流报告1次以上,可记学分2分。 六、毕业授位要求 (一)学分与成绩要求
(二)完成所有重要环节并开题报告后满一年; (三)学位论文应达到本学科学位论文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; (四)毕业授位 1.完成以上(一)(二)(三)要求可以申请毕业; 2.达到学校规定的授位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位。 |